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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布时间:2025-02-20 13:27:00文章来源:考而思在线阅读量:600
美国学生在提出有偏见、不合逻辑或不公平的课程评估问题时,通常可以进行申诉,除非学生被指控违反了有关学术诚信的规定。学生在收到有争议的成绩或评估后,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成绩申诉。我们以美国南加州大学为例,总结了美国课程挂科申诉方法,需要美国大学挂科申诉指导的同学可以遵循以下程序。
一、第一阶段:教师
学生应要求教师进行复查。应尽一切努力在这一阶段解决问题。成绩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课程教师提出,要求重新审核有问题的分数。无论结果如何,教师必须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审查决定。教师的回答受大学关于评分和课程学分的政策的约束。
二、第二阶段:项目
学生若对教师做出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诉复审请求和证明文件。根据项目的不同,申诉将由主任、副主任、项目主席或学院课程协调员进行。考虑申诉时,项目评审人员会权衡学生和教师双方的理由。评审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如果决定导致成绩的改变,指导教师将有15天的时间在成绩改变开始前作出回应。
三、第三阶段:学校(申诉委员会或行政复议)
学生若对项目级审查结果不满意,可以请求学校级申诉。要开始这个过程,学生应该使用申诉请求链接,并向负责学生事务的助理院长提交证明文件。此阶段的申诉需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
1、有新的证据足以改变决定;
2、施加的行动过度或不适当;
3、当事人在审查引用文件时未能遵守大学的规章制度。
学生可以要求正式的小组审查或行政审查。如果学生选择正式的小组审查,负责学生事务的助理院长将召集小组,该小组将由在相关教师管理委员会任职的两名南加州大学教师和一名由助理院长任命的学生组成。任何小组成员都不能直接与成绩有争议的班级相关联。
所有审查仅基于书面文件。不考虑口头辩论。审查小组或助理院长将审查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提交的任何支持证据、评分时使用的课程大纲,以及与项目层面的申诉过程相关的任何通信。
小组或助理院长将向负责学术项目的副院长提出建议,副院长将做出最终且有约束力的决定。一些成绩的改变需要大学委员会的批准,因此在这些情况下的决定是以向学术审查委员会提出建议的形式做出的。
书面决定将在听证会后大约15天内发送给学生。如有必要,这一时间期限可以延长。如果决定被推迟,学生将被书面通知。若有同学需要美国大学挂科申诉指导,直接联系我们即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同学进行辅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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